郑州师范学院民族餐厅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1、郑州师范学院西校区民族餐厅招标经营
2、郑州师范学院新校区民族餐厅招标经营(待改造)
二、招标原则
1、优质价廉的原则。
2、价格相对稳定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投标者资格要求
1、公司、企业投标者需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验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验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验正本或副本)。
2、个体投标者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和厨师证(验身份证和厨师证)
3、投标者必须具有高校餐饮经营经验,提供高校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高校名称、具体位置、业绩、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原本校经营者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5、经营人必须是回族身份,并有3名回族身份厨师。
四、投标者对下列要求的响应,请用文字陈述。
1、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以及民族宗教部门关于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和学校餐饮管理办法执行。
2、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包窗口和委托他人经营。一旦查实无条件终止合同,风险质量保证金不在退还。
3、经营中禁止现金交易、禁止加工垃圾食品、禁止使用塑料袋、禁止使用纸盒纸碗。
4、经营中若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安全(伤亡)事故经营者自己负责。
5、经营中所需的面粉、大米、食用油、食盐等主要调料必须在学校仓库领取;
经营中产生的水电气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以上费用学校每月从营业额中扣除。
6、所需的蔬菜、杂粮和其它自主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经学校餐饮管理科验收(包括“三证”)。
7、经营中使用的肉类食品,必须是定点挂牌经营的双方认可的供货商。并有屠宰证明、动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件。
8、经营方在经营前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炊工每学期必须体检一次身体并有体检报告上交餐饮管理科存档。
9、做好进货台账、洗消记录、留样记录、晨检记录、出入后厨登记等记录。
10、学校按营业额的4%提取费用,主要用于卡机系统维护、编外保障人员工资。
11、投标人在开标前需缴纳100000元(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12、主要主副食品种类、价格、份量(重量、大小)到后勤处餐饮管理科备案。
13、对学校的承诺。
14、对学生的承诺。
15、基本优惠条件。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1、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止,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地址:郑州市英才街6号,东校区后勤处2304室
3、联系电话:0371-65501032